辽宁盘锦中院判决被告人通过增殖放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2026-06-05 23:32:27  来源:龙盾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沉阳6月4日电(记者刘洪超)近日,一场因非法捕捞引发的民事诉讼增发释放活动在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二街沟中心渔港举行。 这也是我市首例由检察机关监督、渔政部门实施的生态修复放流公益诉讼。 创新采用“司法+行政”协同模式,以“提升、释放”代替“经济补偿”,为受损海洋生态环境的恢复提供了新范式。 活动现场,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大洼区人民检察院、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盘锦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督查工作组,对种子采购、运输、放行全过程实施严格监管。 盘锦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水产种子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按照标准程序对种子的规格和数量进行了详细核查。 在质检过程中,工作人员会检测虾苗的健康状况,是否携带病菌和寄生虫等,并全程保留影像数据。 经过严格检验验收,共有约2100万尾通过检验检疫的中国虾苗符合放行标准。 此次备受瞩目的放流活动,源于休渔期间发生的三起水产品非法捕捞案件。 经本案被告人申请,经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同意,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调解结案。 最终确定被告通过增殖放流渔业资源来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以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错误。 《人民日报》(2025年6月5日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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